武义县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电子竞价须知

 

为确保储备排污权电子竞价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浙江省储备排污权出让电子竞价程序规定(试行)》(浙环发〔201521号)、《武义县储备排污权出让电子竞价工作暂行办法》(武环〔201627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须知。参加电子竞价的竞买人在参与电子竞价前,必须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对自己在电子竞价中的行为负责。

一、政府储备排污权电子竞价只竞出让价格,武义县电子竞价中标企业所需排污权指标从武义县政府储备库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属于国有资源类政府非税收入,资金按照储备来源一次性全额上缴武义县财政非税资金专户。

二、电子竞价出让底价为武义县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CODCrNH3-N4000/吨·年,SO2NOx1000/吨·年),出让期限为5年,时间从企业环评批复之日(环评阶段竞买的按成交日)开始计算,按企业排污权交易资格证书注明的企业排污权指标需求数量作为交易量。成交款=竞得人交易量×竞得单价×5年。

三、竞买人登陆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当前网址为:http://www.zjpwq.net/,注意平台网站上对上网浏览器的要求),实名注册账号(姓名+手机号码),如实填写企业信息、项目排污权需求申请(项目所在地、需求指标类型和数量),竞买人参与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交易需在平台上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数额为排污权交易底价的20%。保证金缴纳、退付、罚没等规定按照《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保证金结算规则》执行。符合要求的企业经县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平台向竞买人发送竞价激活码。

四、县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按照各项指标实际报名企业家数,确保每项指标至少有3家企业报名参加电子竞价(不足3家的,取消该项指标本次电子竞价),并分配竞价场次,通过平台自动向竞买人发送竞价场次安排的通知短信。

五、竞买人在规定时间登陆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凭激活码参加电子竞价。

六、电子竞价采取连续报价方式,竞价人有10次报价机会,加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正整倍数,报价指令经确认后,不得撤销,在应价时间内报价企业不足3家的,本次竞价作废。竞价中,当前均价在电子竞价平台上即时显示。报价结果以电子竞价平台记录数据为准,竞价结束按照系统设定的竞得人数方式,以最终出价价格高低及时间先后降序排列,取参加竞价的前70%(四舍五入)竞买人(不包含全程未出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按竞得人最终报价为成交价。

七、电子竞价结束后,竞价结果在省排污权电子竞价平台网站、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门户网站、武义县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页面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竞得人应在《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在成交通知书有效期内,凭成交通知书到属地排污权交易管理部门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并缴纳排污权交易款。  

八、公示期间,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处理或经县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交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协调处理。

九、企业已参加电子竞价但尚未竞得的单项排污权指标需重新申请报名后方可进入下一次电子竞价。

十、竞买人(含企业法人及其代表人)取得交易资格但连续3场未按时参加交易(竞价)或交易(竞价)期间未出价的,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并自交易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排污权交易活动;竞买人(含企业法人及其代表人)在中标后,未按规定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按时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并缴纳排污权交易款的,构成违约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环保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违约竞买人从政府储备库竞买排污权,并在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门户网站上对违约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十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或恶意哄抬价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或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以及存在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的,该轮竞价作废,取消其竞买人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二、因不可预见因素(指超出排污权交易管理部门可控范围的并且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交易平台服务器故障等)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排污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另行组织交易。

 

 

 

                          武义县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